

在英殖民地时代,马来西亚有两种类型的学校。一种是英语学校,再一种是母语学校,包括政府办的马来语学校、私立的中国语学校和泰米尔语(印度系移民的语言)学校。然而,政府直接管辖的英语学校与马来语学校等,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前者具有贵族学校的特征,其主要对象是城市各民族的子弟。而马来语学校则以农村为中心,主要是以农民子弟为对象,进行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初等教育。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它们之间不仅语言不同,从教育目的、设置地域到宗教基础等几乎所有方面都截然不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伴随国家政权的转换,围绕市民权和国语问题,在教育界内曾经发生过激烈争论。
1951年分别提出的两个教育报告书,明显反映出马来人与中国人在观点上的分歧。首先,由马来人与英国人组成的委员会提出关于马来语学校的报告,主张将分离的民族语初等学校统一起来建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即“国民学校”。提议在所有教育阶段的升学考试当中,应允许选择英语或马来语。这一提案,实际上意味着将汉语和泰米尔语从公立学校当中排除出去。另一个报告书是感到中国文化和传统有被灭绝危机的中国人提出的。他们在“关于汉语学校与华裔马来人的教育的报告”中,要求坚持三语言主义和保留汉语学校,并加以改善。该报告主张,国家的统一并非基于语言的单一性和文化的纯粹性。他们提议对华裔实行三语政策,即马来语、英语和汉语母语,而对其他人则可实行双语政策。这一提议不仅反映出华人对“屈服”马来文化的拒绝,也表现出对母语的热爱和对其他文化的理解及对所在国的忠诚感情。这一提案实际上是强调应求同存异,建立一种平等而融洽的民族关系。在马来亚的独立过程中,它是一个基于文化多元主义的最明确的民族教育的提案。然而,1952年制定的“教育令”,除保留民族语初等学校外,实际上从整体上否定了中国人的提案。
1956年政府公布的“拉扎克报告”,确定了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教育的马来化方向。1957年8月31日,议会正式宣布“马来亚联邦”独立,并公布了独立宪法。在该宪法中,除市民权的条款规定外,还就国教、国语、马来人的特权作出重要规定。即国教为伊斯兰教;国语为马来语;在公务员文职中马来人要占到五分之四,对马来人要优先考虑奖学金等。此后,规定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及所有升学考试,均将马来语作为必修科目。而汉语和泰米尔语的课程,只限定于初等学校并规定在一所学校中必须有15名儿童家长要求用自己母语进行授课时方可。接着,政府于1957年创设了马来语中等学校并使之迅速扩大。1962年又将政府补助开设的汉语和泰米尔语的学校全部强制转换为以英语为媒介语言。这样,便使公立学校的四种语言并用统一到双语使用。接着又将民族语教育的内容统一起来,使升学考试仅限于英语和国语。这一教育方针在1963年成立马来西亚联邦之后一直未变。然而,尽管政府鼓励普及马来语,但由于其他语言出身的学生大都热衷于英语,虽有规定要求将马来语作为第二必修语,但由于可通过英语考试达升学的目的,所以学生们并没有认真学习国语的意向。
1969年5月发生的民族骚乱,使政府重新审视过去的语言政策,其结果,新政府宣布采取一系列实行单一马来语的新政策。首先,为使所有公立英语学校改为马来语学校,从1970年的初等学校第一学年起,将教学用语(除英语与民族语课程)全部改为国语。这种做法于1982年扩大到中学,1983年扩大到大学。现在,除初等教育还保存一部分民族语(汉语、泰米尔语)外,所有阶段的公立学校均已改为使用马来语的单一体系。其次,在各种选拔考试当中,要求国语科目考试必须合格。同时,要求师范类学校的入学及去国外留学,都必须达到所要求的国语资格。再次,于1970年设立了以国语为唯一公用语和教学用语的国民大学(UKM),它表明高等教育今后也将向完全马来语化方向转变的方针。
| · 沙巴旅游景点综合介绍 |
| · 购物潜水天堂凌家卫岛 |
| · 沙巴度假天堂 |
| · 马来西亚旅游西巴丹岛 |
| · 东倒西歪马来西亚 |
| · 马来西亚停泊岛旅游 |
| · 吉打著名旅游景点 |
| · 马来西亚吉打旅游 |
| · 马来西亚旅游槟城 |
| · 吉隆坡中央市场 |
|
Copyright 2007 LWTBW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07014305号 马来西亚旅游商务网 版权说明:马来西亚旅游商务网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马来西亚旅游商务网信息部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