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旅游
让出游更轻松
马来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1.企业化(corporatization)

    企业化主要是针对公立大学而言,就是将大学从行政当局各种规章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象商业公司那样运行。政府希望采取企业化的管理方式,节约财政开支,提高行政效率,同时防止公立大学人才流失。近年来,马来西亚的私立学院因为和国外大学合作举办双联课程,大受家长及学生的欢迎,一些成绩优秀的学生甚至舍公立大学而就读私立学院,不少公立大学的教师也被私立学院高薪聘走。公立大学企业化的初衷之一,就是希望提供竞争性的市场报酬来抑制学术人员的外流,使他们安心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前总理马哈迪尔是大学企业化的积极提倡者,他说:“大学必须企业化才能克服教授及讲师流失问题。如果继续由政府管理大学,大学不能拥有本身的财政资源及师资薪酬,按目前政府的薪金结构,教授及讲师的酬劳只能是私校的1/4。”为了给所有的公立大学企业化奠定基础,马来西亚1995年对1971年颁布的《大学和大学学院法》(universitiesand university college act,UUCA)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大学和大学学院法》,大学委员会将为董事会所取代,大学评议会的人数将从近300人压缩到40人。大学企业化以后,被授予了借款、从事商业冒险活动、建立公司并获得投资收益的权利。政府将继续拥有现有的大学财产,并为新的计划和需要大量投资的项目提供资金,但企业化后的大学将承担运行经费的主要部分。政府希望他们通过各种创收渠道来扩大财源,如提高学费,扩大招生人数,为政府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开设满足私立部门需要的短期培训计划,出租仪器设备等。大学企业化后,研究生的学费上涨了将近三倍。本科生的学费尽管没有增加,但学生人数有了大幅度的增长,8所公立大学的在校生人数从1996年的33,638人增加到1997年的45,580人,增长了大约35%。此外,许多公立大学开始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入到继续教育,给那些在公、私立部门工作,希望得到进一步提升的在职人员提供短期培训课程和各种学习计划,以便获得额外的经费支持。1998年1月1日,马来西亚最早的大学———马来亚大学实行企业化改革,同年3月15日,另外四所公立大学也步其后尘。

    2.私有化(privatization)

    私有化意味着政府供给的减少。私有化的理论基础是,公有部门的垄断往往是造成生产和分配效率不高的主要因素,公立部门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不是必须有较多的投入,就是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能令用户满意。倡导教育私有化者认为,私立教育享有更多的自主权,较少受政府控制,能够对不断变化的外界需求作出迅速的反映对社会发展更有适应性,因而是更加卓越和富有成效的。由于政府财政预算紧张而高等教育需求又不断增加,私有化作为提高效率、满足公众选择、减轻政府预算压力的机制在马来西亚被广泛提倡。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增加私人部门在高等教育经费分担中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学费标准。据估计,私有化后,学费将会成倍地增加。第二,加强高等教育与私有部门的联系,如进一步改善师训制度,使之更符合私人企业对理科及科技专才的需求。第三,提升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所扮演的角色和份量,鼓励私人部门在提供高等教育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实施私有化政策以后,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数和就读人数有了显著的增长。机构数从1992年的156家增加到了199年的354家,增加了一倍多,就读学生数占整个高等教育在读人数的比例从1985年的9.1%激增至1995年的34.7%。

    3.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

    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是对经济全球化的反映,马来西亚高等教育国际化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1)派遣留学生,将本国学生送到国外学习;(2)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3)建立国际伊斯兰大学。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就马来西亚与国外大学合作办学的情况作一介绍。马来西亚的私立学院是合作办学的主要参与者,其办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姐妹学位计划(Twinning Degree Pro-grams)、学分转移学位计划(Credit-Transfer Pro-gram)、高级长期计划(Advanced-Standing Pro-gram)、外部学位计划(External- Degree Pro-gram)和联合计划(Joint Program)等。

    姐妹学位计划:即当地一所私立学院和一所国外大学或国外大学联盟建立姐妹关系,签订正式的协议。协议往往就合格鉴定、相互承认课程、任课教师的资格和责任、入学标准、校园设备如实验室、图书馆等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姐妹计划的课程设置和考试由国外大学负责,学生在当地学院开始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到国外大学完成最后阶段的学习。每一个合格的学生都能保证得到一个国外机构的学额,在当地教授的课程等同于国外姐妹大学的课程,所获学分能得到国外姐妹大学的承认,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国外大学颁发学位。典型的姐妹学位计划有“1+2”(1年在当地学院,2年在国外姐妹大学)、“2+1”、“2+2”三种模式。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姐妹计划都是与英语国家的大学签订的。

    学分转移计划:即允许学生通过学分累积获得学位,学分转移计划主要是在私立学院与美国大学之间实行。学生可以在当地大学累积学分,然后将它们转移到一所与之有联系的国外大学。当地的私立学院与多所国外大学签有学分转移计划协议。与姐妹学位计划不同的是,国外大学没有义务一定要吸收学分转移计划的学生入学,除非该大学对这个学生的入学资格完全满意。但学分转移计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学生能够从众多的国外大学或计划中作出选择。

    高级长期计划:高级长期计划允许学生在当地私立学院开始1-2年的学习,国外大学认可由当地学院以全日制或部分时间制方式执行的特别计划,允许学生进入相关大学学习。通常情况下,学生在学完当地计划后,由当地学院授予文凭或职业资格,然后到国外大学学习,在这一点上与姐妹计划非常相似。与姐妹计划不同的是,姐妹计划一般只与一所国外大学有联系,而高级长期计划与多所国外大学之间有协议,而且课程是由当地学院根据国外大学学位计划或专业团体的要求设置的。

    国外学位计划:国外学位计划的学生以校外生的身份直接在国外大学注册,由国外大学指定课程,举行考试,学生考试合格后可以获得学位,当地私立学院实际上是作为这一计划的教学中心。这样,学生可以在不出国学习的情况获得国外的学位,比如伦敦大学的国外法律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等。

    联合计划:根据联合计划的安排,学生们在当地学院和国外大学两地注册,但学位由国外大学颁发。两个机构共同负责全部的教学计划,在某些情况下,课程是由双方联合设计的,要求学生在国外大学学习一段时间,以达到住宿要求。许多私立学院的MBA计划是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的。

    上述计划,尤其是姐妹计划和学分转移计划,因为提供了一条相对便宜的获取国外学位的途径,很受学生的欢迎。各种不同计划可以节约的费用总数,依国外大学的学位类型、地理位置、教学声誉、计划的持续时间、在国外学习的年数和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参加姐妹计划的学生比一开始就到国外学习的学生每年可能节约4,00010,000美元(见表2)。学分转移计划因为没有国外大学的特许,减少了国外大学的管理费用,其平均学费甚至更便宜,大约只有姐妹计划的40%。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 LWTBW ,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07014305号
马来西亚旅游商务网
版权说明:马来西亚旅游商务网部分文章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与马来西亚旅游商务网信息部联系